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--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、变更登记--设立流程:
一.申请依据:
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8号,2014年修订)
二.申请条件:
(1)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;
(2)有明确的住所;
(3)有分支机构负责人。
三.申请资料:
1.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;
2.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;
3.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
4.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。